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2803509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統一事權,避免割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校院、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之不同作法,教育部研議修正高級
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,修正前請依現行規定及研析表辦理。
請各位老師參閱附件並依內容辦理,事關自身權益請務必詳閱,謝謝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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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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