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114.09.01屏府教發字第1145149294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校規劃恆春半島十二條優質戶外教育路線,有意提出申
請之學校或班級,請檢具公文函及附件一(需核章)提出
申請 。
三、本校將依來函及文件完備先後順序核定申請費用,經費有
限用完為止,審查後函覆通知相關事項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,歡迎來電詢問:08-8892141#13 曹開寧主
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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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23|
{{ $t('FEZ005') }} 10|